贪污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幅度
    发布于 2021-04-01

      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383条的修改,构成本罪的标准是行为人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数额较大是指贪污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污罪的量刑情节及量刑幅度?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

      犯本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已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383条第1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2项、第3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

      犯本罪,有第3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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