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布于 2021-08-01

      ——如何把握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主要问题:

      如何认定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裁判要旨:

      把握认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特征,一要审查犯罪组织的目的性。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组织的利益,是为了组织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最终实现其对一定区域或者行业的非法控制。二要审查核心成员的稳定性。只要组织头目和对组织的运行、活动起着重要作用的骨干成员相对比较固定、相互之间联系紧密,则不管其组织结构的外在表现是否松散,均不影响组织特征的认定。三要审查犯罪

      组织内部的组织性、纪律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历了从普通的犯罪团伙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其间必定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来确保组织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除上述最基本的三个方面外,实践中还可以结合该组织的内部分配机制其他方面的特点来对组织特征予以更加全面的认定。

      本案被告人一伙在邓某等人的指使下,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犯罪活动,威慑群众,树立自己的非法权威,确立势力范围,从而非法控制、垄断广州市海珠区的猪肉市场和娱乐场所,确定其对一定行业、一定区域的非法影响力,获得经济利益。该组织已经形成了“以黑护利”、“以利养黑”的组织运作模式,明显区别于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该组织的主要成员之间层级清楚,分工明确,联系紧密,其

      联系远非被告人所辩解的普通雇用、朋友或者共同犯罪的关系可比,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组织者和参加成员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被告人邓某等人对下属成员要求统一制服、统一发型,携带统一配发的对讲机和三节伸缩棍,统一食宿,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组织纪律极其严格,对成员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各犯罪人员已经不再是松散的“乌合之众”,而是组织严密、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对该组织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2010年第3集,总第74集)[第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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