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能通过消防验收能否解除合同
    发布于 2022-02-14

      作者:罗红律师 谦讼团队

          【关键字】
          消防验收、商场整改、谦讼团队
         【案情分析】
          承租人陈某租赁某某商场的商铺做餐饮,陈某被告知因没有取得消防验收不得进行餐饮。陈某经调查发现商场整改后未通过整体的消防验收就交付使用,使陈某不能办理餐饮相关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无法作为餐厅经营使用。

      一、商场通过消防验收后,商场整改后是否要重新取得消防验收

      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商城属于众聚集场所,涉及到公共安全,应该法律规定取得通过消防验收方可拖入使用、营业,因此,商城整改后也应按《消防法》的规定重新通过消防验收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二、商场交付的标的物未符合交付的标准,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项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商城未能取得消防验收就交付使用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导致承租人陈某无法作为餐厅经营使用,本案中的陈某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

      本案中,商城和陈某达成了和解,双方解除合同,赔偿陈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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